国内法律术语翻译的研究及问题

法律术语是用于表达法律概念,指称和反映法律领域特有的或与法律相关事物的现象和本质属性的法律行业专门用语。法律术语具有法定的语义,有法定的适用对象或支配对象,要求特定的语境,是代表性的法律语言核心词汇。每个行业都有代表本行业基本特点的专门术语,即使这些术语与社会通用语有一定的重叠。它们所表达的概念也是不同的了。法律术语所表达的概念限定在法律范围内,所指称或反映的现象和本质是从法律角度观察和理解的。法律术语用于特定的语境,因此,在应该使用法律术语的语境中随便改用其他语词,所表达内容的特点也将随之改变。

法律术语的正确使用是法律严肃性和准确性的保证。法律术语代表完整的法律概念,这一法律概念是一系列元素经过长期的积累沉淀,经过演变、淘汰,最后凝缩而成。法律概念又是法律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某一概念与其他概念存在有机的联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因此,理解和使用法律术语必须以整个法律系统为参照系,以法律概念为支持。

国内对法律术语的研究主要是静止孤立地对比分析具体术语的翻译方法。

有的论述主要集中于个别的具体术语的对比分析,通过追溯源语术语的词典意思,相关法律资料和文献来寻找其意义和用法,并提出对应译文。陈忠诚先生是典型的代表。其优点是从对比法学的角度寻找对等译文,缺点是孤立地分析,而不考虑系统语境阐述:没有从语言学理论的高度分析法律术语翻译的问题。致使我们并不知晓其中的决策过程和方法。

有的论者从翻译对等结合语义学的角度具体分析法律术语翻译中的不对等现象,提出不对等的分类和相应的翻译对策或方法。

现有的法律翻译研究同然给我们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启示,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语义和文本层次,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具有可操作性。然而,现有的关于英汉汉英法律术语翻译研究还没有从系统的、理论的高度来进行。没有把握法律术语的翻译的本质,没有把它放到现实的语境中来研究,更别提从译文接受者的角度分析问题了。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的研究不能给我们提供关于法律术语翻译的译者思维和决策过程的知识。因此,我们尚不能从学理上清楚了解法律术语翻译决策过程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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